【反修例】廿歲男學生被控黃大仙衝突襲警 左手打石膏應訊官指潛逃風險低准保釋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8/09 16:15

最後更新: 2019/08/09 18: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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官指被告潛逃風險低准保釋。

反修訂《逃犯條例》風波不斷,上周六(3日)黃大仙再次爆發警民衝突,1名20歲學生被捕及被控襲警罪,案件今日(9日)於觀塘裁判法院提堂。涉案學生在上次提訴時,因留院觀察而缺席提堂,被告今日左臂包有石膏出庭,暫毋須答辯,案件押後至9月30再提訊,被告准以2,000元保釋,被告應訊後仍須返回醫院。

被告嚴世宏(20歲),報稱學生,被控1項襲擊警務人員罪。控罪指,被告於2019年8月3日在黃大仙地鐵站外襲擊警長徐兆雄。

控方申請被告暫時毋須答辯,案件押後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讓被告索取法律意見,控方不反對被告保釋。

裁判官考慮到被告左手受傷留院,潛逃的風險降低,保釋條件亦不宜加入警署報到及守宵禁令,故准被告以2,000元保釋候訊,須交出旅遊證件,控方可於下次提訊時再申請增加其他條件。

據悉,控方指控被告疑於警方掃蕩時要求警長出示委任證,其後涉無故推倒警長在地上。